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河政办干[2016]7号
河池市人民政府办公室
关于唐毓天等同志任免职的通知
河池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:
经研究决定:
唐毓天同志任河池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都安管理部主任,免去其河池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财务核算科科长职务;
潘继萍同志(女)任河池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财务核算科副科长,免去其河池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法规稽查科副科长职务;
韩燕同志(女)任河池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法规稽查科副科长,免去其河池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都安管理部副主任职务。
河池市人民政府办公室
2016年3月25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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